各位实习生: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以及学校的统一安排,现将实习返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返校时间 2016年6月14日返校报到,办理相关手续。二、返校前应完成的相关工作 1.填写实习鉴定表(注:实习单位要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); 2.填写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或《劳动合同》,并加盖就业单位公章,同时注意填写时间为2016年6月; 3.实习总结(内容包括:实习单位介绍、实习岗位及主要内容、收获体会等),实习总结统一用A4纸打印,并加封面装订。 三、返校后工作安排 1.6月14日,到财务处缴纳学费,到班主任处领取毕业档案资料; 2.6月14日,按要求整理毕业档案; 3.6月15日,毕业清考; 4.6月16日,领取毕业证报到证,办理毕业手续,毕业生离校; 四、注意事项 1.毕业生须上交《实习鉴定表》、实习总结、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或《劳动合同》,几项资料全部交齐方可办理毕业手续。 2.到校财务处缴纳第三年学费5000元。
3.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须到学工办进行纸质及网上确认。 4.毕业生凭《毕业生离校程序表》到学院办公室领取毕业证,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,学生党员须将组织关系转出,办完相关手续方可离校。 5.对无故推迟返校、不参加毕业清考及补考不及格的学生推迟毕业。 联系电话:0712—2852113 联系人:柳春祥(13971960805) 郑敏(13871932043) 财经学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