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15级实习生:
根据学院教学计划以及学校的统一安排,现将实习返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返校时间
2018年6月11日返校报到,12至15日办理相关手续。
二、返校前应完成的相关工作
1.填写实习鉴定表(注:实习单位要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);
2.填写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或《劳动合同》,并加盖就业单位公章,同时注意填写时间为2018年6月;
3.实习总结(内容包括:实习单位介绍、实习岗位及主要内容、收获体会等),实习总结统一用A4纸打印,并加封面装订。
三、返校后工作安排
1.6月11日,学生报到,到财务处缴纳学费,到班主任处领取毕业档案资料;
2.6月12日,第一次毕业清考;
3.6月13日,整理毕业档案材料,助学贷款学生办理相关手续;
4.6月14日,第二次毕业清考;
5.6月15日,发放毕业证、报到证,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 成绩不合格的学生要认真复习,积极参加毕业清考,对不参加毕业清考及清考不及格的学生推迟毕业。
2.毕业生须上交《实习鉴定表》、实习总结、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或《劳动合同》,几项资料全部交齐方可办理毕业手续。
3.到校财务处缴纳第三年学费5000元。
4.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须到学工办进行纸质及网上确认。
5.毕业生凭《毕业生离校程序表》到学院办公室领取毕业证,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,学生党员须将组织关系转出,办完相关手续方可离校。
联系电话:0712—2852113
联系人:柳春祥(13971960805) 郑敏(1387193204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