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学[2014]4号)和《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(鄂职院发[2017]28号)以及《关于印发<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鄂职院发[2019]21号)的相关规定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转出院(系)研究、我院讨论,拟同意以下同学的转专业申请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与财经学院联系,以单位名义反映的,须加盖本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的,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。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并对反映人保密。
公示时间:2021年3月10日至3月15日
通讯地址:湖北职业技术学院(湖北省孝感市玉泉路17号)
联系电话:18071799288黄老师
财经学院
2021年3月9日
附:申请转入学生资格审查情况